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南康市位于江西省南部,赣江上游章江中下游。地势南、西、北高,逐渐向中、东部倾斜,河道纵横交错,沿章江、上犹江一带有较广阔的河谷平原。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。境内有钨、锡、稀土、铁、钴、金等矿产资源,尤以钨、金、稀土储量较丰富。公元280年(晋太康元年)置县,是客家人最早聚居区之一。区位条件优越,交通十分便利,自古以来就是沟通中原和南粤的要衢,经贸繁荣,商贾云集,人文荟萃,名人辈出。明代“大隐居士”田辟、清代方志学家谢启昆、工人运动先驱陈赞贤,抗日名将赖传湘以及首次将《资本论》译成中文版的著名经济学家郭大力皆为南康人。省级南山森林公园,自然景观、人文景观丰富,其中“生佛寺”初建于唐代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陈赞贤烈士墓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太窝天主教堂(清同治间建)、文峰龙湫石刻(明嘉清间刻)、安舒桥(明成化间建)等。